有人說修行人在追求無欲,那不也是一種欲望嗎?如此說法好像是超越離欲的修行者,而實際上還是充滿貪、瞋、癡的生死凡夫。這種自作聰明,以凡夫雜染的思考模式來談論欲望的定義,是會讓人啼笑皆非的。如果世間人把欲望定義為執迷、貪愛的行為,那修行人追求無欲、無求,正好是要遠離愛念染著的,既然是如此,那就不能稱為世俗的欲,如果把欲定位為希求、意願的話,那修行人的追求離欲,是可以稱為欲的,而且是善法欲,也可以稱為願的。
這個問題的所在點,就是要把欲這個語詞,定位在什麼地方?我們凡夫不求上進永遠是凡夫,永遠擺脫不了煩惱苦痛,而修行離欲的行者,就使初發心都是值得我們尊崇的,因為他們已經向離苦得樂邁進一大步了。而我們凡情眾生,不求無欲得解脫,只想繼續沉迷於世間的雜染,只是在文字上作文章,終究還是要面對一切苦痛的,這對自己或他人都沒任何好處的。
2009/06/15 凡情 |